為有效緩解交通擁堵,降低能源消耗,改善空氣環(huán)境質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guī)定,按照《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美麗天津建設綱要》(津黨發(fā)〔2013〕19號)要求,市人民政府決定實施機動車限行交通管理措施,F(xiàn)通告如下: 一、自2014年3月1日起,工作日(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每日7時至9時和16時至19時,禁止外埠牌照機動車在外環(huán)線(不含)以內道路通行。 二、自2014年3月1日起,每日7時至19時,禁止貨運機動車在外環(huán)線上通行。 三、自2014年3月1日至2015年1月10日,工作日(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每日7時至19時,本市及外埠牌照機動車在外環(huán)線(不含)以內道路,實施按車牌尾號區(qū)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四、根據上述第三條規(guī)定,按車牌尾號工作日(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區(qū)域限行的機動車車牌尾號分為5組,定期輪換限行日,分別為: (一)自2014年3月1日至2014年4月12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機動車車牌尾號(含臨時號牌,機動車車牌尾號為英文字母的按0號管理,下同)分別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 (二)自2014年4月13日至2014年7月12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機動車車牌尾號分別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 (三)自2014年7月13日至2014年10月1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機動車車牌尾號分別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 (四)自2014年10月12日至2015年1月1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機動車車牌尾號分別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 以上機動車車牌限行尾號與北京一致,如有變化另行通告。 五、以下機動車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一)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等4類特種車輛; (二)公共汽車、班車(持公安交管部門核發(fā)的班車證)、長途汽車(持公安交管部門核發(fā)的長途車證)、大中型客車、出租汽車(不含租賃車輛)、郵政專用車(持公安交管部門核發(fā)的郵政通行證); (三)各國駐華使、領館和國際組織駐華機構機動車(“使”字號牌車輛); (四)環(huán)衛(wèi)、園林、道路養(yǎng)護等專項作業(yè)車輛; (五)殯儀館的殯葬車輛。 六、為方便群眾出行,公安交管部門為擁有同組和相同限制尾號的單位和個人、家庭機動車變更號牌,并對持有自動擋準駕車型且左下肢殘疾的駕駛人發(fā)放專用通行證。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一)個人名下有2輛(含)以上機動車,且車牌尾號均為同組或相同限制尾號的; (二)屬夫妻雙方名下各有1輛或多輛機動車,且車牌尾號均為同組或相同限制尾號的; (三)屬同一家庭(一個戶口簿內的家庭成員)擁有2輛(含)以上機動車,且車牌尾號均為同組或相同限制尾號的; (四)單位名下?lián)碛?輛(含)以上機動車,且車牌尾號均為同組或相同限制尾號的。 咨詢網站:天津政府法制信息網; 網址:www.tjlegal.gov.cn; 咨詢單位: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電話:23394637; 地址:天津市和平區(qū)湖北路8號。 特此通告。 天津市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15日 (責任編輯:編輯J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