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車輛出售、報廢后,多久可申請更新指標?外市戶籍更新后的指標上牌需要居住證才可以嗎?居住登記卡不行? 問題回復 :
車輛出售、報廢后12個月內(nèi)需申請并取得小客車更新指標,逾期視為自動放棄。關于車輛登記時所需的其他相關證件及材料建議您咨詢車輛登記管理部門。 2、車輛出售到外地,不到3天可以申請更新指標? 問題回復 : 您好!報廢車輛的,在車管部門辦理完注銷手續(xù)后,最快第三個工作日可提交申請;車輛出售到本市的,在買車人辦完登記上牌手續(xù)后,最快第三個工作日可提交申請;車輛出售到外省(區(qū)、市)的,買車人在車管部門辦完提檔手續(xù)后,最快第三個工作日可提交申請。
單位或者個人出售、報廢名下小客車后需要申請小客車更新指標的,應當自辦理完成車輛轉移、注銷登記之日起12個月內(nèi)提出申請并獲得更新指標確認通知書。逾期未取得小客車更新指標的,視為自動放棄更新指標申請。 3、車輛出售報廢信息沒有怎么回事 問題回復 :
您好!車輛出售、報廢信息由市公安交管車輛管理部門反饋。 4、如果直接從普通輪候轉為新能源申請,個人名下無車,是否可以直接配置新能源汽車指標。 問題回復 : 您好!新能源指標按照申請時間先后順序輪候配置。 (責任編輯:編輯J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