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個月申請過一次,后來有個證件過期了,就取消掉了。今天重新申請,之前的手機號不能綁定了,這是為什么呢? 【答】曾提交過增量指標申請的單位和個人,需重新提出增量指標申請的,如申請仍在有效期內(nèi),申請人應當上指定網(wǎng)站(憑“手機號碼+密碼”或“申請編碼+密碼”)登錄系統(tǒng),點“取消申請”后,重新登錄系統(tǒng),點“重新申請”。如申請不在有效期內(nèi)的,申請人應上指定網(wǎng)站(憑“手機號碼+密碼”或“申請編碼+密碼”)登錄系統(tǒng)后,點“重新申請”。 (責任編輯:編輯J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