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違章記分周期怎么算 第一次記滿12分至24分(不含)駕駛人只需參加科目一考試合格即可清除交通違法記分,兩次及以上記滿12分或同一周期累計24分(含)以上駕駛人,每次須考科目一和科目三后由交管部門歸檔清分。其中,駕駛人初領證日期至轉年同日前一天為一個交通違法記分周期,如駕駛人初領證日期為2013年4月1日,那一個交通違法記分周期為2013年4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 交通違章清零時間是什么時候 1、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guī)定》(公安部第91號令)第四十三條規(guī)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周期(即記分周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證之日起計算。駕駛證初次領證日期即為清分日期,每周年為一個記分周期。 2、如果在一個記分周期(從駕駛證的“初次領證日期”起算12個月)扣分不滿12分的,只要把罰款交了即可,不用怎樣進行處理。下一記分周期開始車管計算機系統(tǒng)便將上一記分周期的分數全部清零。 3、駕駛證扣分查詢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guī)定:機動車駕駛員在一個記分周期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記分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個記分周期。
4、如果在一個記分周期扣分達12分的,則要到發(fā)證車管所或違法地車管所通過學習并考試科目一合格后才可消除滿分記錄并恢復駕駛證的正常使用。 ★2015新交規(guī)扣分標準規(guī)定(圖文)★2015年駕駛證消分新規(guī)定、消分流程★駕駛證違法怎樣處理? 違章處理流程一覽(責任編輯:小編j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