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廣州市中小客車增量指標競價活動結束!12月廣州車牌競價個人最低價18000元、單位最低價24000元,競價結束,請買受人結清成交價款!點擊進入>>> 廣州個人車牌競價結果查詢 最低成交價: 18000 元 平均成交價:32312 元 最低成交價的報價人數 : 34 人 最低成交價的成交人數 : 32 人 最后買受人報價時間:14:45:10.448 廣州單位車牌競價結果查詢 最低成交價: 24000 元 平均成交價:26123 元 最低成交價的報價個數 : 79 個 最低成交價的成交個數 : 73 個 最后買受人報價時間:14:08:44.280 2017年12月廣州市中小客車增量指標競價公告 本所受托,根據《廣州市中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辦法》組織實施廣州市中小客車增量指標競價活動,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競價標的 本所受托組織競價的廣州市中小客車指標調控管理機構(以下簡稱指標管理機構)2017年12月份擬配置4044個廣州市中小客車普通車增量指標,其中單位普通車增量指標484個,個人普通車增量指標3560個。1個普通車增量指標(以下簡稱增量指標)為1個競價標的。 二、保留價 每個增量指標的保留價為人民幣壹萬元整(¥10,000.00元),參加競價的單位和個人(以下簡稱競買人)報價不得低于該保留價。 三、競價時間 2017年12月25日上午9:00時至下午15:00時,連續(xù)競價6個小時。單位和個人在同一時間分別競價。 四、競價方式 競價采用網上報價方式進行,報價不統(tǒng)一安排場所,競買人憑經指標管理機構資格審核確認的申請編碼及報名時填寫的手機號碼進行資格激活后,自行登錄競價系統(tǒng)進行報價。 五、競買人資格 已辦理增量指標申請登記手續(xù)的競買人,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方可參與競價: (一)在辦理增量指標申請登記時,已選擇以競價方式取得指標; (二)已按照規(guī)定繳付競價保證金; (三)經廣州市中小客車指標調控管理機構審核合格,確認申請編碼為有效編碼。 六、競價保證金的繳付 競買人應在2017年12月12日至2017年12月18日,以競買人名義向本所下列資金結算監(jiān)管賬戶一次性繳付人民幣貳仟元整(Y2,000.00元)的競價保證金,并以達賬為準(即競價保證金最遲到達本賬戶時間為2017年12月18日17:30時)。 戶名:廣州產權交易所 賬號:645759157756 開戶行:中國銀行廣州珠江支行 競買人獲得多個申請編碼的,一個申請編碼單獨對應繳付一次競價保證金。 競買人為個人的,可選擇銀行柜臺轉賬、網上銀行轉賬、現金繳付三種之一的方式繳付競價保證金,不得采用該三種方式以外的其他方式繳付競價保證金。 競買人為單位的,可選擇銀行柜臺轉賬、網上銀行轉賬兩種之一的方式繳付競價保證金,不得采用該兩種方式以外的其他方式繳付競價保證金。 競價保證金繳付注意事項: (一)競買人應填寫并提示競價保證金劃出銀行將其填寫的備注信息(即為競買人的13位數字的申請編碼,請勿填寫中文)準確、完備地發(fā)送至本所上述資金結算監(jiān)管賬戶。若因競買人未按要求填寫相關信息而導致其無法參與競價的,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競買人自行承擔。 (二)競買人應妥善保管競價保證金繳款憑證,該憑證將作為查詢及辦理相關手續(xù)的依據之一。 (三)競買人采用跨行、異地繳付競價保證金的,繳款所需支付的手續(xù)費用由競買人自行承擔。 (四)此次競價保證金只對應此期競價,未成交競買人的保證金將由本所按規(guī)定退還。若要參與下期競價的,需按下期競價公告規(guī)定時間重新繳納競價保證金。 競買人在繳付競價保證金后的第1個工作日13:00時起,可以在競價系統(tǒng)查詢競價保證金繳付情況。 競買人需要辦理競價保證金繳付信息核對和更正事項的,應親自到中國銀行指定地點辦理相關手續(xù),辦理時間自2017年12月13日起至2017年12月20日止各營業(yè)網點營業(yè)時間內。 七、競價保證金的退還 根據是否通過資格審核及是否成交,競價保證金分兩個時間段退還: (一)未通過資格審核和未成交競買人的保證金本金 和活期利息,由中國銀行于2018年1月2日前退還。 (二)已結清成交價款買受人的保證金本金和活期利 息,由中國銀行于2018年1月5日前退還。 因競買人賬戶信息不完整等原因造成競價保證金退還不成功的,本所將于2018年1月8日后在競價系統(tǒng)中發(fā)布尚未收到競價保證金退款名單,競買人可按名單要求辦理資料變更手續(xù)及退款手續(xù)。 八、成交價款的結清 買受人競價成交后應當自2017年12月26日起至2017年12月28日止,在廣州市行政區(qū)域內15家非稅收入代收銀行營業(yè)網點的營業(yè)時間內結清成交價款。買受人不得采用網上銀行和異地劃款的方式結清成交價款。若買受人采用支票方式結清成交價款的,買受人應到開戶銀行辦理劃款手續(xù)。如果買受人不按規(guī)定結清成交價款的,視為其放棄增量指標,競價保證金不予退還。 九、指標證明文件的獲取 已結清成交價款的買受人,可于2017年12月30日起,在指標管理機構指定的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或者在工作日到指定的對外辦公窗口領取指標確認通知書。買受人于2018年1月2日起的工作日可攜帶指標確認通知書和其他相關材料到本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相關的登記業(yè)務。 十、其他事項 (一)廣州市中小客車增量指標競價的相關詳細事項,可登陸廣州市中小客車指標調控競價系統(tǒng)網站(http://www.gzqcjj.com)查詢《廣州市中小客車增量指標競價指引》。 (二)咨詢電話:96900 廣州產權交易所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一日 (責任編輯:編輯J1) |